20**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效2023年,我县成功探索在X镇推进矛调中心、综治中心与司法所一体化运行。自X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成以来,当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6.6%以上,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强化源头预警,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343件,调解成功329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未发生一案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民转刑”命案、重大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省市重点关注矛盾纠纷化解稳控。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和部门“双挂钩”责任制,互通信息、共同研判、合力化解,务必将人员稳控在当地,严防非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今年各个重要节点及重大时期,成功做好了张从刚等人的劝返稳控工作。
(四)紧抓重点矛盾,全面摸排化解严防“民转刑”命案发生。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婚恋家庭类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排查不到位、研判不精细、预警不及时、化解不得力而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使用。组织各基层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力量规范操作使用“随手调”,做到简易矛盾纠纷随调随处。
(六)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联合调解。联调中心自今年运行以来,诉非衔接取得实效。今年以来,联调中心共受理案件纠纷3339件,调解成功253件,调解成功率为38.75%。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33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矛盾问题化解力量不足。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中的调解员大多是单位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工作人员不固定,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
(二)对矛盾问题的认识不一。不注重前期预防化解,本末倒置,为矛盾问题发酵升级提供了空间,导致一些问题“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乡镇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在联动联调中有些部门和单位参与不积极,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矛盾问题中的职能作用。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资源整合,健全多元化解平台。
(二)坚持定期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三)坚持分级管理,落实问题化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