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1. 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空气清晰、无异味。不得乱扔烟头等垃圾。
2.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倒于垃圾桶内。卫生间、厨房内的污水也需要及时清理,防止滑倒、摔伤。
3. 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若无意损坏,由责任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4. 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等不良行为。
5.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或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6. 患有传染病者、不良嗜好者 等不得住进本宿舍。
7. 员工离职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搬离,否则由公司强行搬离。
8. 每月宿舍产生的水电费由个人平均分摊,各位舍友应及时缴纳。
9. 禁止在宿舍乱扔垃圾、烟头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当天卫生由违反规定者清扫;第二次三天;第三次一周;第四次主动搬离员工宿舍。
10.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工程部宿舍管理处
2017.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