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3、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工作。
二、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职守下列工作职责:
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办的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产品销售的应收账款。
(5)、控制销售部门的经费和预算。
(6)、随时审核销售人员各项报表、单据。
(7)、按时向上级呈报:产品销售报告、收款报告、销售日报告、考勤报表。
(8)、定期拜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销售效果及信用状况。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的招待,不得于工作时间内酗酒。
D、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E、遵守公司规定,有经验销售人员帮助和指导新销售人员完成日常工作。
(1) 销售事项
A、向客户描述公司产品功能、优势特点、价格的说明。
B、客户抱怨的处理,催收货款。
C、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并记录下列信息:对产品的反应,对价格的反应,客户需求,客户对竞争产品的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D、整理各项销售资料,即时填写《客户拜访记录表》和《客户资料登记卡》。
(2)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产品不符合客户需求可以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