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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08:41:40

鸦片战争后中国曾尝试过哪些制度模式范文(中国尝试过的政治制度)

哪种政治制度才是适合中国的,这个涉及中国存亡的问题,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

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已经走向死亡。

为了挽救民族危亡,中国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清朝末年,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

中华民国,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纷纷登场,做着救图存亡的努力。

清朝末年的所有努力,失败的根本原因都是没有彻底改变封建制度,还想维持封建王朝的统治,这不再多说。民国时期的制度主要说一下帝制、责任内阁制和五院制。

帝制,以一人终身担任国家元首,并且国家元首通过家族世袭等方式进行更替的政体形式。中国自秦始皇时期起,形成了一整套由皇帝制度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沿用两千余年,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了封建帝制制度。主要人物有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都是违背了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经过短暂的时间以失败告终。


责任内阁制,责任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是指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初始于英国,由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内阁制与议会制相适应。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民国采取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内阁首脑为内阁总理,由国会多数党领袖担任,组成人员为各部部长和次长。内阁一个重要的职权就是总理副署权。责任内阁制直接目的是限制袁世凯独裁,最根本的是维护共和制度。

五院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8年10月以后的组织形式。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党务委员会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由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立法权,国民政府设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无数民族先烈的牺牲,换来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所有的努力与失败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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